临沂在线讯(徐蕾)二十多岁,正值大好青春,本应是奋斗的时期,可是偏偏有人想着不劳而获,利用一些非法手段去满足自己的需求。郯城一男子为了寻找自己的“发财”之道,伸出了自己的“魔爪”,被郯城警方抓获。
5月22日19点左右,郯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南外环工业路路口,手机被从身后突然窜出的人抢走。接警后,南关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询问得知,受害人于女士边骑电动自行车边打电话,行驶至工业路路口附近时,只见一个黑影窜上前来眨眼功夫把自己的手机抢走,瞬间没反应过来的于女士,眼看着嫌疑人骑着一辆白色踏板摩托车向东逃窜。简直是太猖狂!办案民警围绕受害人提供的线索信息,立即对周边区域内群众走访调查,同时结合路口监控巡查,发现案发后一名骑白色踏板摩托车的男子,和受害人描述的信息十分相似。经过对可疑男子出入和逃窜的监控信息分析研判,民警循迹追踪,很快便锁定了郯城县马头镇某村的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6日,民警在马头镇某宾馆内将颜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颜某自离异后又认识了一个女朋友,这对于本无正当职业的他来说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平常打零工赚的钱又支付不起自己和女友朋友的生活,颜某便常想找个“发财”的门路。5月22日19点左右,颜某驾驶白色踏板摩托车在工业路进行闲逛时,看到无人陪同的于女士一边骑车一边打电话,认为机不可失“发财”的机会来了,经过一段距离的尾随且确定四周无人后,便伸出了罪恶之手,得手后将抢来的手机低价售出,万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颜某因涉嫌抢夺罪已被郯城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1、藏财不露。抢夺分子无非冲着钱财而来,财物外露无疑易被歹徒发现而遭受抢夺。2、贴身紧固。手提包、移动电话、金项链等是作案者的首选猎物,只要将这些物品牢固掌握在自己手上(身上),作案者难以轻易抢走。3、结伴上路。抢夺案件中,歹徒绝大多针对独行人士,如果携带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不要怕麻烦,应多找一两人结伴同行,互相照应,女同志尤其不要在天色暗淡时单独在偏僻处行走。另外,行路时最好左右环顾,一则防止交通事故,二则注意观察身边动向,意识到有危险应及时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