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沂南县纪委、沂南县监察委对张庄镇沿汶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北沿汶村党支部原书记尹春省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春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克扣群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活动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数额巨大,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尹春省身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全无,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后,甚至在组织对其立案审查期间仍顶风作案,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沂南县纪委常委会、沂南县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春省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