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日前,临沂市沂南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和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依汶镇朱家里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朱之高对低保资格审核、危房改造申请把关不严等问题。2018年12月,依汶镇党委给予朱之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井镇新王社区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新王西村党支部书记王纪堂落实低保政策不力等问题。2019年1月,沂南县纪委给予王纪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张庄镇杏山峪村党支部委员、杏埠子村大组负责人尹传余推动厕改不力问题。2019年2月,张庄镇党委给予尹传余党内警告处分。
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岸堤所负责人朱祥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19年3月15日,沂南县纪委给予朱祥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任科员、机关党委书记秦立营作出深刻检查。
沂南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杨成志、胡玉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2019年4月22日,沂南县纪委分别给予杨成志、胡玉川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沂南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仲崇军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