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反恐办会同市邮政管理局、中石化临沂分公司等成员单位,市公安局组织督察、治安、交警、反恐等有关警种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全市部分加油站、旅馆业、物流寄递业、长途客运公司等反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县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其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以下5家宾馆进行了处罚,拘留有关责任人3名。
罗庄区开元路(中国移动对过)
橙子时尚宾馆
经查,该宾馆无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人张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临港区坪上镇驻地中心路
牛头汤馆二楼无名宾馆
经查,该宾馆存在无证入住现象。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人徐某行政拘留5日,该旅馆被依法取缔。
临港区坪上镇驻地中心路
爱宝贝摄影北侧旅社
经查,该宾馆存在无证入住现象。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责任人陈某行政拘留5日,该旅馆被依法取缔。
费县胜利路43号
洪都宾馆
经查,该宾馆存在无证入住现象。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对法人代表许某罚款500元。
费县探沂镇
福客宾馆
经查,该宾馆存在持他人身份证入住现象。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罚款200元。
下一步,市反恐办将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和警种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继续对各县区反恐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市公安局也将不定期对各地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复查时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各地要依照《反恐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处理,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