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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被刑拘,案值10000余元!莒南警方打掉一电动三轮车电瓶盗销犯罪团伙

2019-05-17 22:11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徐家伟 徐向田)在时下农村,三轮电动车因其价格相对低廉、操作简便经济实用等深受人们的喜爱,很多人接送学生、赶集、走亲戚甚至上田里干活都离不开它,就是这在农村随处可见的电动三轮车,有人却打上了它的主意,从去年底以来,在莒南县的大店、岭泉、石莲子等乡镇,经常发生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的案件。
    4月2日下午,大店镇大官庄村58岁的薛老太太急匆匆来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在家门口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了。据薛老太太讲,当天上午她从学校接孙子回家后就把车停在了家门口,可等她下午想骑车时,却发现打不着火了,细看才发现价值1000余元的电瓶被人偷走了。
    3月26日早上,莒南县石莲子镇的赵某金老汉骑着电动三轮车去河坝旁的苗圃里劳作,将车就锁在了旁边不远的河坝上。上午10时许,当其去车边打开车锁准备回家时车却总也启动不开了,起初以为线路接触不好,可等他掀开座子时却发现电瓶盖子上的螺丝被人给拧开了,里面的电瓶空空如也!他的车是去年底刚买的,买车花费了5000多元,而被盗后光换电瓶赵老汉就花费了1400元!
    此类案件发案频仍,有时一个村的蔬菜大棚区,一天之内就连续发生多起村民停放在大棚边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案件;更有同一个居民小区一些居民楼下停放的电动三轮车电瓶一夜之间连遭黑手!在接到多起群众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石莲子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民警通过对被盗车辆及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察,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和手法;并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道路卡口监控视频,民警仔细查找犯罪嫌疑人的外貌特征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经过一个月余的艰苦工作,最终民警根据嫌疑人作案时所驾乘的一辆银灰色面包车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4月18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谷某信传唤到派出所;4月19日清晨,在临沂市兰山区某居民小区,民警经蹲点守候一举将另一重要犯罪嫌疑人朱某昊抓获归案。
    朱某昊,男,33岁,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人,离异,带一6岁儿子生活。2007年因为犯抢劫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因为吸毒分别被临沂市兰山区和罗庄区行政拘留;2018年因为盗窃罪被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此人可谓劣迹斑斑。谷某信,男,34岁,莒南县板泉镇人,离异,带12岁的女儿一起生活;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曾在2018年4月份因二次酒驾被行政拘留。谷某信与朱某昊是多年的伙计,因为电瓶比较重,而谷某信有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二人便结伙盗窃。每次作案前都是朱某昊电话联系,谷某信接到电话知道“来活儿了”,就开车接上朱某昊。每次作案 由谷某信开着面包车拉着朱某昊及作案所用的踏板摩托车,到了盗窃地点附近后,二人将摩托车卸下来,由朱某昊骑着去盗窃,一旦得手了就打电话约定一个地点,之后,谷某信便驾车去将电瓶从朱的摩托车上倒腾到谷某信的面包车上,然后朱某再去盗窃,如此反复,有时候出门一次这样倒腾三、四次。作案时,朱某昊都戴着帽子伪装怕被摄像头给拍到被认出来,从作案频率上可以看出朱某昊盗窃到了极为疯狂的程度!可在利益分配上,却让谷某信沮丧到极点:朱某昊每次作案也就请谷某信吃个饭,或给个百八十元的“加油钱”,有时看到朱某昊“满载而归”挣钱太多,谷心里不平衡就开口向朱要钱,但朱每次也给的不多,“出手十分地小气!”面对民警的讯问,谷某曾恨恨地对民警说道,并深深懊悔称自己与朱某昊一起盗窃犯罪不值得。而本案中还有一个人因牵扯此案而被追究法律责任,他叫于某海,男,56岁,临沂市兰山区人,在临沂当地开着一家电动车维修铺,从2018年12月份以来先后5次收购廉价收购朱某昊盗窃所得电动车电瓶,4月28日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都是贪图小利而惹祸上身,怨不得别人!
    现已查明,该系列电动车电瓶被盗案涉案价值10000余元。日前,朱某昊、谷某信及于某海分别因为盗窃及掩饰隐瞒非法所得犯罪而被莒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