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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27 08:21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河东清风

     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1起察访发现的郭学习、何建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中午,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农技站站长郭学习、李埠工作区工作人员何建欣接受辖区内某农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梁某某邀请,在凤凰岭街道办事处一餐馆就餐。期间何建欣饮用白酒,餐费由梁某某支付。郭学习在今年1月份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4月,区纪委给予郭学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建欣党内警告处分。
    点  评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暴露了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树立不牢,遵守纪律规定装样子、喊口号、不在乎、不敬畏,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以上率下、清廉自守。
    通报强调,“五一”、端午假期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抓作风建设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成风化俗,成为习惯。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对无视提醒、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和深化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效。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