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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通报3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9-04-23 08:20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阳都清风

    为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近日,沂南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家哨村民大组原负责人郭全珍对扶贫项目实施履职不到位、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郭全珍在担任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书记、郭家哨村民大组负责人期间,对郭家哨村民大组上报的黄瓜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验收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并自定标准予以发放,导致部分补助资金未实际发放到位;2016年,在郭家哨村民大组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郭全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车间项目和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其他支出。另外,郭全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郭全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铜井镇杜山村党支部原委员、北杜山村民大组原负责人李京元挪用孝心养老基金问题。2017年上半年,北杜山村民大组根据上级脱贫攻坚部署要求,实施了孝心养老基金工程。在基金管理、发放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不作为、乱作为,挪用孝心养老基金6000元,支付该村垃圾处理费,未及时、足额向群众发放孝心养老金,造成不良影响。李京元作为时任村民大组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铜井镇党委给予李京元党内警告处分。
    苏村镇联兴村党支部委员、邢家庄村民大组负责人邢介涛在救灾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8月,邢家庄村民大组因台风影响受灾严重,在受灾户统计、救灾款物发放中,邢介涛履职不力、把关不严,上报受灾户49户,其中邢介涛及其他两名村干部的亲属、本家43户,优亲厚友、显失公平,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苏村镇党委给予邢介涛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2019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阶段目标,自觉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及时确定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措施,推进组织实施,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各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健全多渠道反映问题机制,推动扶贫领域察访常态化,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着力发现和查处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