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近日,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兰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沂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李文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被告人李文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李文波简历
李文波,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山东沂南县人,大学学历,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沂南县公安局科员、杨家坡派出所副所长、青驼派出所所长,2010年11月任沂南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2012年12月任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