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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扣低保、伪造证明,临沂这6人被纪委通报!

2019-03-03 08:41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沂水县纪委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近日,临沂部分县区纪委部门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分别是:
    杨庄镇农技站站长张国江在小麦种植面积上报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8年1月,张国江在负责该镇2017年小麦种植面积上报工作时,未认真进行核实,将该镇孟母村2016年小麦种植面积明细表上报至县农业局,导致该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比实际种植面积少130亩地,小麦补贴金缺少16250元,张国江作为该项业务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杨庄镇党委给予张国江党内警告处分。
    院东头镇前石门村村委主任张之远在巡察期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问题。2018年4月,市委第七巡察组在院东头镇巡察期间,发现该镇前石门村党员张某悦2015年至2017年党费上缴有异议,遂转交该镇党建办核实。前石门村村委主任张之远为应付镇党建办核实,伪造张之悦已缴纳党费的证明,并假冒他人在证明上签字摁手印后交至镇党建办。院东头镇党委给予张之远党内警告处分。
    许家湖镇后黄家庄村村干部亲属违反规定程序享受低保、填报虚假信息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4年6月,后黄家庄村违反《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试行备案制度》,未对4名享受低保的村干部近亲属进行上报备案,致使上述4人违规享受低保至2018年6月;后黄家庄村同时存在填报虚假信息套取县级“一事一议”资金问题。黄家华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黄家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富官庄镇何家庄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兴胜克扣群众低保金和残疾人补贴问题。2014年1月,张兴胜因本村村民反映该村低保户、残疾人杜某家里种植蔬菜大棚,不应享受低保待遇,遂向镇民政部门汇报并将杜某领取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的存折收回。民政部门于2014年4月停发杜某低保金,张兴胜持有杜某存折期间,先后三次提取杜某存折内低保金、残疾人补贴共计2830元。期间张兴胜给予杜某现金1000元,剩余1830元被张兴胜据为己有,用于家庭开支。张兴胜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张兴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许家湖镇东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熊善金在危房改造、低保评选工作中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4年春,熊善金在为该村村民杜某祥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收受杜某祥所送感谢金1000元;同年4月,在为该村村民杜某天办理低保过程中,收受其所送现金500元。熊善金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熊善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沙沟镇上麻庄村二次分配低保金问题。2007年至2011年,上麻庄村违规将每年领取的低保金二次分配给村两委会议研究确定的其他困难户,共计53930元。马玉林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马玉林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县纪委给予马玉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