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于松果 张芝宝)2019年1月30日20时50分许,沂水县沙沟镇某村驾驶人于某刚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沂水县沙泮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东徐线交叉路口处右转弯过程中,与对行的沙沟镇某村驾驶人于某兵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刮撞,造成于某刚、于某兵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办案民警介绍于某刚在此次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右侧通行的违法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兵在此次事故的发生中,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都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都具有很大的危害性!我们一旦遇到此类违法行为要踊跃举报,坚决杜绝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威胁着我们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