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1起察访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刘店子中学会计朱崇富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1月23日,刘店子中学会计朱崇富乘坐车牌号为鲁Q9C893的车辆到区人社局办理社保业务。该车辆系刘店子中心小学公务用车,因位置紧邻和工作需要,刘店子中学与刘店子中心小学拼用该车,当天由刘店子中心小学会计陈军委驾驶。二人处理完社保业务后,朱崇富提议并乘坐该车到市人民医院办理其个人事务,对此陈军委未提出异议。2019年2月,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崇富警告处分;责令陈军委、刘店子中心小学分管副校长张俊龙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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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出,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严令禁止下,仍然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我区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严守纪律要求。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春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新动向,对心存侥幸、明知故犯的一律严查快办,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