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向田、刘化春)近日在莒南,一家物流公司老板明明跟挂靠在自己公司的一位货车车主有经济纠纷,却擅自从与该货车有业务往来的孙某处偷偷拉走一车货物,并以此为要挟敲诈对方10000元。日前,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该物流公司老板王某飞被追刑责。
刚过不惑之年的王某飞(莒南县洙边镇某村人)是莒南某物流公司法人。封某雷(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某居委人)几年前曾由王某飞的物流公司帮忙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由于经营不善于2018年5月份将车辆转给了王某飞的物流公司,期间因为车辆挂靠的事情封某雷与王某飞之间存在经济纠纷。
孙某从事货运生意十多年了,挂靠在莒南县某物流公司,一直承担从日照某公司至泰安的货运业务,为孙某服务的车辆有六七十辆;而封某雷的货车从2015年以来主要为孙某承担货运业务,运费也一直由孙某为封某雷结算。2019年1月6日,王某飞以孙某在封某雷的车辆已经转户给他的情况下还发放运费给封某雷为由,偷偷安排其公司内的货车从孙某服务的日照某公司骗取一车货物运回莒南藏匿,并以此为要挟向孙某讨要此前孙某付给封某雷的3460元的运费。因货物未能如期送达泰安,孙某每天须承担1000元的违约罚款,无奈之下,孙某于1月15日支付1万元现金后,王某飞才让孙某将货物拉走。
接到孙某的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立即对该案立案侦查,1月23日,办案民警在掌握确切证据后将涉嫌敲诈勒索犯罪的嫌疑人王某飞抓获归案。目前王某飞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