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吴云富 王 静)12月27日,侯某到费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在办理车架号信息业务时,使用假登记证书被发现,违法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控制。交警提醒市民,车管所在办理车辆信息变更手续时,会对登记证书进行严格审核,请不要抱侥幸心理。
据了解,12月27日下午,男子侯某到费县车管所业务大厅,称他中型货车登记证书上的车架号看不清了,要重新打印货车车架号。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侯某出示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时发现问题,侯某提供的行驶证登记载明车辆是他个人的,而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却是某运输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没有防伪标识,字体也与正常的登记证书不符,。
侯某随后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带走进行调查。初查,侯某承认其使用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违法事实。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将处以2000元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