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赵思齐)12月28日上午,在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临沂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2起典型案例。
全市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46件362人,批准逮捕87件204人,不捕3人,纠正漏捕3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7件324人,以涉黑恶罪名起诉24件137人,判决16件81人,以普通罪名起诉21件55人,判决12件30人。
妥善办理了公安部和高检院挂牌督办的平邑王海龙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挂牌督办了4起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刘朋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予以批捕,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马耀俊等13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
组织开展3轮督导检查,下发督导清单14份,责成改进问题65个。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40余次,与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3次,移送犯罪线索93条,其中黑恶势力犯罪线索44条、职务犯罪线索48条、保护伞线索1条。推动形成打击跨区域黑恶犯罪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维护鲁苏边界和谐稳定。
临沂市检察机关积极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行业管理漏洞20个,据此发出检察建议18份,已收到复函15份。
此外,发布会上,通报了两起恶势力犯罪集团典型案例。
兰陵县蒋正华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案(临沂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挂牌督办)。2016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吴乾龙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以蒋正华、蒋俊福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被告人蒋正华、蒋俊福的组织、领导下,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随意殴打、恐吓、辱骂他人,在兰陵县大仲村镇大吴宅村等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1月27日,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开庭,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罗庄区王风和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抢劫案。2016年5月至2017年10月,王风和等27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等网站发布虚假建筑类招聘信息,将被害人骗至河南省商丘市、山东省枣庄市、临沂市罗庄区的出租屋内,通过威胁、恐吓、体罚、殴打等手段,以强迫被害人购买“雪蛤王”产品的名义劫取被害人钱款,先后劫取30名被害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81570元。12月12日,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