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家伟 向田 桂波)众所周知,废旧汽车电瓶属于重要环境污染物品,从事汽车废旧电瓶拆解必须对拆解物采取无害化处理并取得相关资质后才能进行经营,可是,总有人无视相关法律规定而想着靠“走捷径”的手段来获取来获取非法利益,日前,因在一年多前擅自购买50余吨废旧汽车电瓶拆解牟利而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临沂籍一男子王某被莒南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3月30日,莒南县公安局汀水派出所经缜密侦查、蹲点守候,成功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在逃人员王某抓获归案。王某,男,38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人。经查,2015年10月份,薛某等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从烟台市莱山区某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处购买了50余吨废旧汽车电瓶,后薛某将电瓶卖给王某。
因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抓获后羁押在莒南看守所的王某已被移交烟台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