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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卢立海
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受教育者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最直接体现,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是必须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扩大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高质量的教育需求。二是必须统筹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在加快发展中求均衡,在均衡发展中求公平。三是必须牢固确立教育公平的观念,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更加注重教育的普惠性,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教育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临沂市教育局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又好又快,按照“巩固、发展、提高、深化、规范”的思路,提出了“四个统筹、四个促进”的工作措施,即统筹发展城乡教育,巩固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统筹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统筹发展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促进教育的协调发展;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点在农村。临沂市针对农村学校学生生源减少的实际,积极探索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形成了富有成效的“兰山模式”和“蒙阴模式”。大力倡导各县区鼓励农村学校争创省、市级规范化学校,截至目前,全市省级规范化学校已达106所,市级规范化学校550所,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特别是农村学校有了较大提高。努力提高县域内整体教育水平,兰山、临沭、罗庄已成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着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了区域内教师支教帮扶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从2007年春季起,临沂市落实保障资金3.11亿元,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2万人;筹集资金1100万元,为7.9万名贫困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落实资金450万元,为1.5万名贫困寄宿生发放了生活补助;落实资金2008.5万元,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16.2万名学生2007年下半年的杂费;落实资金5101万元,为9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2007年下半年国家课程教科书费。
建立覆盖全市各类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体系,切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合法权益,缩小义务教育的人群差距,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发达、民生殷实、社会和谐、城乡优美目标的客观要求。2007年秋季,临沂市出台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新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年将资助近8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90%以上,相当于过去的20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普通高中每年将有1.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资助,占在校生总数8%,资助标准为每年1000元。每年为1000余名高校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为5000多名高校生发放助学金,资助比例为14%,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元。去年全市落实资金5672万元,为77500余名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学生发放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助学金。目前,全市临沂市职业学校已形成了国家助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学校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体系。
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是当务之急,又是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健全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的投入保障机制是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的关键环节。2007年临沂市农村中小学新建、维修校舍71.8万平方米,全面消除了2005年底前普查出的39.6万平方米的危房,去年7月份顺利通过了省政府验收。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筹集资金940万元,组织开展了农村中小学和特教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投入资金2912.6万元,完成项目学校2149所,顺利完成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了全市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和98%以上的学生,实现了城乡教育资源共享。
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对于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临沂市在城市教育资源极端匮乏的情况下,依据农民工集中居住范围,指定学校就近接收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使农民工子女享受到了同当地居民子女一样的待遇。目前,全市约有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子女4万余人。兰山、临沭、莒南等县区通过健全和完善“留守儿童”监测制度,实施“代理家长制”等方式,切实构筑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教育网络,使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得到了优化。
临沂市促进教育公平始终坚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素质教育、教师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
——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严格实行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制度,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基本均衡。落实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追究制,“普九”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升学率均达100%,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巩固率分别达98.99%、98%。
——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加强市直学校管理,提高市直学校办学水平,确立了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市直学校建设成全市最优质的教育资源的目标。投资1.5亿元的临沂一中南校区一期工程全部结束,2400多名学生入住新校区。加快推进临沂二中与临沂师范学院商学院的置换搬迁工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着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2008年投资3亿元,成功筹建了临沂职业学院,同时采取“四强合一”战略,将临沂广播电视大学、临沂职业中专、临沂商业学校、临沂经济学校合并迁至职业学院,满足了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
——全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全面提升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开展学校管理规范落实年活动,实行素质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举办全市大规模的家庭教育培训会等举措,营造了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推进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同时,强化教科研力量,市教育局成立了编制50人的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优化教师教育整体水平。通过构建师资管理、校长管理、农村教师补充和教干教师培训四项新机制,举行特级教师” 、“齐鲁名师”、“沂蒙名师建设”等一系列评优、培训举措,提高了广大教师师德水平和教学水平。全市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了99.42%、99%、84.31%。
——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形成了以政府举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目前,全市3-6岁幼儿入园率达73.2%,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95.5%。
——注重特殊教育发展。投入3000万元的临沂特殊教育中心盲、聋两个校区顺利完成了与河东天使学校西校区的置换搬迁。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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