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辩手走上公诉席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历桂华时刻不忘“勤奋学习,广种博收”,立志要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凭着孜孜以求的韧劲,她顺利地完成了法律专科和本科学业,掌握了扎实的法律知识。18年的岁月磨砺,已将她铸造为一把锋芒毕露的利剑。
如果把时光追溯到18年前,我们不难发现,历桂华脱颖而出自她在全省女检察官法庭辩论赛中的突出表现。当时,她舌战群雄,以绝对优势获得“最佳辩手”称号。2000年,在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她又成为临沂市检察系统惟一的省级优秀公诉人。
法庭上,历桂华以案释法,情理交融,常使被告人在认罪伏法的同时,对犯下的罪行悔恨不已,旁听群众也受到了较好的法制教育。长期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历桂华面对的既有疑难复杂案件,也有简单明了的案件。对于这些,她都是认真审核,察微析疑,从细小的破绽中发现问题,既不轻纵犯罪,也不滥诉无辜。
一次,在办理黄某抢劫案时,从预审卷宗和公安起诉意见书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案。但历桂华丝毫没有马虎轻率,经过细致审查卷宗材料并提审犯罪嫌疑人,她发现,黄某还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为了不放纵犯罪,历桂华深入发案地调查被害人,了解群众60余人次。经过10多天艰苦不懈的努力,共调取证据材料近百份,终于查清了黄某的强奸、故意伤害等其他重大犯罪事实。犯罪分子最终被判处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据不完全统计,经历桂华审理的各类案件千余件,其中大案要案200余起,均做到了程序规范,实体公正,无一起错诉、漏诉情况发生。
左手为公右手为正
公正执法,伸张正义,是历桂华的理想和不懈追求。
面对形形色色的办案阻力和干扰,她始终做到惟法、惟实,不惟情、不惟利、不惟权,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说起历桂华,老百姓都说,河东也有一位“任长霞”。如此评价,其实一点都不夸张,这些言语,发自群众肺腑。在执法为民、秉公办事这一点上,历桂华有着与任长霞一样的韧劲和执着。在原则面前,她从来都是“六亲不认”。
在办理徐某等团伙盗窃案过程中,主犯徐某参与作案多起,数额达12000余元,案子刚移送审查起诉,徐某的亲属就托关系找上门来,希望能网开一面,“照顾”一下。说情的是历桂华父亲的一位老战友,徐某支离破碎的家庭所面临的困难是现实的,但历桂华还是不假思索地拒绝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她绝对不干,用她的话说就是,“要么就别让我在这个位置上。”不但如此,经过对徐某等团伙盗窃案件的全面细致审查,历桂华还发现,徐某有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高压电线2000余米的犯罪事实,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并依法予以追诉,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8年。
做青年检察官的领头雁
2002年7月,历桂华担任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负责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上任伊始,她抓工作、带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的执法宗旨,学习先进执法理念,事无大小巨细,案无繁简厚薄,件件办成“铁案”。
办案过程中,历桂华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体现“人文关怀”的执法思想,正确执行“宽严相济、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刑事政策,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把办案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依法平等保护诉讼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历桂华进一步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的执法联系,理顺了监督制约机制,所在科室连年取得优异成绩。2006年,临沂市团委授予他们“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历桂华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先后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省级优秀公诉人”,被授予“全市优秀女检察官”、“三八红旗手”、“临沂十佳女检察官”、“全省优秀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